2007/11/25 - By 数位之墙 - 关键字/标签:手机 数字电视 3G 电信运营商 GPRS
◎消费者看电视的时间本就日渐减少
虽然芯片业者,手机制造商,电信运营商,媒体业者,增值内容提供商人人看好手机电视而抢先布局,然而手机电视真的是消费者要的吗?隐约的疑惑是,真的有人会在移动的环境下看电视吗?
首先,有一个已经太过明显的趋势是正确的:未来,大家使用电视机看电视的时间会越来越少。至少,不论是大陆台湾,各项统计数据都能说明每天晚上八点以后的上网人口以及时间长度不断在增加。
每个人每天的时间有限,当休闲时间都变成了盯著电脑屏幕看的时候,盯著电视机屏幕的人自然就少了。IPTV为什么不容易成功,因为他还在试图把观众弄回电视屏幕前,却没发现现代人根本不怎么看电视。
把视频或者电视节目搬到电脑屏幕以及手机屏幕上,才是接触现代电视观众的方法。然而,大家都减少看电视机的时间并增加看电脑的时间,却并不代表盯著手机屏幕的时间会增加。
这里衍伸出两个思考方向:1)消费者在户外的时间是固定的(上下班的路上,周末出游等),在这个时间段里面对于电视节目的需求是什么?2)有没有可能让消费者在室内的环境里也想接触手机电视节目?
如果我们能够成功的解决过去在3G手机上看视频节目的使用体验问题,真正做到按钮打开节目就来,切换频道迅速确实,计费方法简单易懂,消费者会愿意买单吗?
◎「打发无聊」是手机电视的发展核心
手机电视节目的产品经理可能已经在挖空心思想消费者需求。然而其实不用想太多,消费者就是打发无聊而已。下班等公车坐捷运很无聊,看一下;在工作场合忙里偷闲,偷看一下。有重大新闻,关注一下。
「打发无聊」绝对是手机电视发展的重大关键,因为无聊,所以不需要搞太复杂的互动节目。3G手机上的各式影音节目每每让消费者操作起来觉得好累,正是「互动」让原本无聊的懒散状态变得好花力气。
「打发无聊」也是手机电视计费的重大关键,问个简单的问题,你愿意为了打发无聊时间付多少钱?目前台湾的有线电视收视月费大约在 600元台币左右,手机电视想要收费多少? 200元? 100元?
使用DVB-H 等标准的手机电视,是一种单向广播的数字电视节目。理论上来说你不一定要用手机来接收这种节目,未来也可能会有专用的终端装置专门用来接收无线数字节目,也会有电脑专用的 USB终端。
如果数字电视本身并不收取收视费,那么使用何种终端都可能无所谓(当然集成到手机更方便)但依目前情况来看,比照有线电视收取月费的做法将被业者考虑,因此集成到手机帐单中收费变得十分自然。
如此一来,电信运营商的地位就变得十分微妙。电信运营商可以跟手机电视节目经营者没有任何关系,或者进一步成为代收费用的管道之一,或者更进一步变成类似有限电视系统业者的角色。
◎电信运营商在手机电视行业中的微妙地位
第一种情况,电信运营商跟数字电视经营者没有任何关系。消费者自行购买的电视手机(或者其它终端)本来就可以接收电视节目,若节目是需要收费的,也可以自行付费给节目经营者开通用户名。
上述情况可以简单的想成,把一支手机和一个数字电视的终端绑在一起,他们是可以独立运作不互相影响的。如果电视节目的经营者要收取费用,各种管道都可以付钱,节目经营者得自己印帐单收款。
如果觉得收帐麻烦,节目经营者也可以跟电信运营商深度合作,此即上述第二种情况,透过手机电信帐单代收月费。更深一点的结合,则是与移动电信运营商合作互动节目,透过GPRS可以实现实时节目投票等。
然而,麻烦来了。电视节目的经营者很多,众多频道林立。如果有五个节目经营者,消费者固然可以选择要付钱给哪个经营者收看,却也无力负担五个经营者的节目都要付钱的情况,如果他全部都想看的话。
整体而言,这对手机电视的发展不利。如果能够在一个单一平台上让用户可以跨节目经营者自由选台,对于节目供应商来说才是利益最大化。因为竞争总是存在,如果竞争造成消费者门槛,对大家都没好处。
更进一步,消费者已习惯有线电视上百个频道一个包月费的模式,短时间难以改变。因此一个能集成所有节目供应商,类似有线电视系统业者的角色呼之欲出。谁能扮演这个渠道商的角色?看来是电信运营商。
这就是上述第三种情况。然而,谁都想要主导权,电视行业不愿意通路掌握在别人手里,电信行业不愿意放弃进入媒体行业的机会。这种情况最终会不会发生,关键却居然是在于手机电视是否收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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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绍麟,原名黄彦达,1998年 4月创立数位之墙,以观察科技趋势为终身职。曾任台湾新浪网网站总监,台湾大哥大营销副理,3G威宝电信营销经理。业馀从事谘询工作,目前担任上海51.com董事长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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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8 - By 数位之墙 - 关键字/标签:网络电视 手机 数字电视 3G 可视电话 移动上网 电信运营商
◎按钮打开节目不来
在手机屏幕上能观看影片节目,这是从3G发展以来移动电信运营商的梦想(当然,透过电视广告他们告诉消费者,这是你们的梦想)。此外,固话电信运营商则是想把IPTV(网络电视)推销给用户。
只可惜上述两大梦想仅有在全世界少数国家或者地区获得成功,而这些成功者总是或多或少有著特殊的地缘或社会环境,例如移动上网在日本,手机电视在韩国,IPTV在香港。其他地区?鲜少有成功例子。
然而,技术在持续进步著,手机电视的发展又让行业重新燃起希望。事实上,「手机电视」本身仅是一个代称而已,任何能够让消费者在手机上看电视的技术,都可以算是手机电视。
以这个定义而言,手机电视早已经实现在以CDMA或者WCDMA 技术为基础的3G手机上面了。然而,在我们进一步探讨手机电视行业的发展之前,有必要看看之前的3G手机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首先,3G最大的诉求有三个,高速上网,串流媒体,可视电话。由于是以IP为基础的网络联机,此用户在观看串流影片节目的时候,并不是按钮打开节目就来,总是要经过层层选单。
而在互动的过程中,手机总是要不断发出请求,获得回应,播放节目前总要先Buffering 缓存一下,然后才开始播放。这与平日我们电视打开节目就来的体验相差甚多。而这个差异,却是决定一切的基础。
◎计费方法让消费者却步
简言之,传统电视打开节目就来,遥控器切换频道迅速确实。而以网际网络为基础的IPTV,开机等一下,换频道再等一下,播放节目前再等数十秒。IPTV因此取代不掉有线电视。而3G手机上的串流媒体亦同。
原本,电信运营商寄望将可视电话用于影片节目上,以便取得更佳的互动体验(例如拨打123456就可以开始看球赛转播),却因为可视电话的带宽仅达64K,质量不佳而无法指望(可能连球在哪都看不清楚)。
此外,还有计费的问题。电信运营商习于以时间来计算费用,或者以流量来计算费用,此之谓反映成本(因为资料流过电信设备,就必须要有收入)。然而消费者却不买单,因为哪有人看电视是算时间付钱的?
包月是个折衷办法。然而电信运营商却也包得很不乾脆,例如将某几个节目打成一包,包月不另计费。但是这种「包」却又有好几个(因为电信运营商跟不同内容提供商合作),想要全包那得付上好几包的钱。
此外,包月仅包掉了电信运营商应赚的电信传输费用而已,为了让内容供应商取得合理收入,消费者得另外支付所谓的内容服务费用。一个消费者哪搞得懂,或者能承受这种剥皮多次的收费方法?
电信运营商准备好要当媒体了吗?看起来是没有。比如说,如果今天看手机电视完全不要钱,电信运营商与内容供应商大家靠广告收入来过日子,如何?这种想法对电信运营商来说,简直是洪水猛兽。
◎纷乱的标准之争
除了电信运营商之外,与此行业息息相关的旧式手机制造业。全球的手机销售进入饱和时期已经许多年,高成长时代已经过去许久。然而手机制造业的龙头业者却依然健在并且活得很滋润,就是靠著创新。
创新首见于多年前的照像手机,以及之后的音乐手机,技术加上营销成功带动了消费者的换机风潮。下一波引动创新的应用会是甚么?显而易见的,是手机加上电视。再下一波,是手机加上GPS 。
过去多年,电信运营商以及手机制造业者成功的学习到,在手机上,诉求某一种单一的应用,会比诉求移动上网,消费者要容易接受得多。这种应用最好概念轻松,使用简单,而且,跟上网无关。
现在,新技术来了。这些数字资料传输技术主要是以广播式的方式进行。在使用的过程中,不会再像以前使用3G或者IPTV一样老是要你等等等。开关打开节目就来,画质清晰而且从此不用再付资料传输费用。
然而,对于这个行业来说,大战才刚刚要开始。使用手机来当作播放电视的载体,有太多纷呈的标准。有的标准是从电视行业发展出来的,例如DVB-H ,有的标准则是从电信行业发展出来的,例如MBMS。
而光是从电视行业发展出来的标准,就已经有日本韩国欧洲甚至中国等各式标准,在加上电信行业自己基于3G系统发展出来的数字电视广播技术。混乱的局面似乎为其发展蒙上一层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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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绍麟,原名黄彦达,1998年 4月创立数位之墙,以观察科技趋势为终身职。曾任台湾新浪网网站总监,台湾大哥大营销副理,3G威宝电信营销经理。业馀从事谘询工作,目前担任上海51.com董事长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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