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首页|TW首页| 同事录|业界社区

数位之墙

归档 - 06月, 2004

漫谈数字音乐(一)从「分享」谈起

2004/06/13 - By 数位之墙黄芳宇 - 关键字/标签:数字音乐 MP3 P2P 网络广告

自从MP3 音乐档案格式伴随著网络普及而兴起之后,数字音乐到底能不能收费,该怎么收费一直都是个问题。电脑玩家们购买音乐CD回家后,以电脑将乐曲转换成MP3 音乐档案,公然放在网络上「分享」。

过去的「分享」是很不方便的,玩家们首先得找到免费的网页空间,编辑网页并随时更新内容,把音乐档案传送到这些空间去。由于免费网页空间经营者经常会查缉,所以还得想出很多花招跟业者斗法。

这往往靠著专业玩家的热情才能持续。但不论如何这种行为都脱不了「复制并大量公然散布有版权的音乐」,而且免费空间提供者基于频宽成本考量,越查越严格,在P2P 软件兴起后就很少人再这么做了。

P2P 软件的运作逻辑是,用户安装软件后,电脑的硬盘空间中会有一个区域被划分为「分享区」,只要被放到这个区域中的档案,其他安装同类型P2P 软件的人都可以搜索到这些档案,进而抓取。

换言之,所有使用同一种P2P 软件的人,全部链接起来变成一个大网络。当你搜索某个档案时,等于是到每个人的电脑中进行查询动作,因此只要使用这个软件的人越多,能搜索到的档案也越多。

之所以称为P2P (Person to Person)是因为当软件开启时,虽然是链接上某个中央主机,但是一旦档案搜索完成,你开始从别人电脑中抓取档案时,是由你与对方的电脑直接联机,中央电脑不再插手。

这似乎是名符其实的「分享」?我只是把电脑中的某个区域开放出来让别人可以来抓取,没有「公然散布有版权的音乐档案」。而把音乐 CD转换成MP3 拷贝到自己电脑中,是法律保障的「合理使用范围」。

上述的型态称之为「混合型P2P 」。因为它的运作模式还必须要有一个中央主机经营者的角色,提供档案搜索以及媒合双方的功能,并非完全的个人对个人。当中央主机停摆,所有P2P 软件就无法运作。

不管软件用户多么宣称自己的正当性,中央主机经营者由于提供搜寻及媒合功能,往往被质疑「协助散布非法音乐」。而当经营者还收费时争议更大。

台湾的P2P 业者如Kuro以及ezPeer,正因为其扮演中央主机经营者的角色,并且对软件的用户收取费用(月费或者传输费),因此成为唱片版权业者控告的对象。双方的争端一直没有停息过。

P2P 软件最终极的型态,则是人人都可以当中央电脑。当我的电脑执行该软件时,别人就可以先链接到我,然后透过我去链接到其他人。因为任何人都可当主机,除非消灭每一个人,否则根本无法被灭绝。

也因此这种「纯」P2P 软件的生命力很强,唱片版权业者如果真的要控告,有其执行上的困难度,或者至少不像混合型的P2P ,总是有个目标明显的头可以抓。

在台湾,许多人或多或少都看过Kuro的广告。电视广告与网络广告大剌剌的写著「50万首MP3 免费抓到爽」。当网络公司都才刚刚从泡沫化中重新站稳脚步之际,Kuro的营收已经大到可以狂买电视广告。

如果一个月只要付个几十块钱,就可以无限制的「交换」音乐档案,这样的服务实在太诱人。而服务的经营者除了带宽成本与营销成本之外,几乎没有什么额外的开销。

音乐的版权,服务经营者不必购买,因为这是P2P 软件用户之间的「私人交换行为」。带宽的成本很低,因为如前所述,当档案发生实际传输的时候,实际耗用的带宽是用户家中的线路而非经营者。

这是「买空卖空」的生意,利润高到可以疯狂打电视广告。想想看,「50万首MP3 免费抓到爽」这种广告台词,看在音乐制作人的眼里怎么能不为之心痛抓狂?将心比心,如果是你,你会不会心痛?

传统音乐行业并非不支持P2P 技术,EMI 唱片就曾经公开表态「希望大家给P2P 一个机会」,并开始与英国P2P 经营者合作,在其平台上发行乐曲。业者只希望能在这个新的渠道上面能有合理的报偿而已。

然而不论双方相互冲突与协商的结果如何,纯P2P 软件是不可能灭绝的。音乐「分享」的市场或许已经逐步的朝向正常的商业化道路迈进,然而音乐交换的地下市场,将会一直都存在。 (文:黄芳宇


针对本文发表意见



上一篇:书评:《100亿的教训 - 你所不知道的电子商务》
下一篇:漫谈数字音乐(二)到底哪里谈不拢





■ 历史上的今天


荆轲刺秦王:如何敲开Google大门 - 2006/06/11


终极的移动装置(一)手机的混种年代 - 2005/06/19


网络事业的定价困难 - 2005/06/11


关键字订阅服务的发展 - 2003/06/15


eBay来台湾做什么?(下) - 2002/06/16


终极的互联网(三)通讯行业的集成关键-帐务系统 - 2001/06/17


终极的互联网(二)网络媒体的封闭架构-垄断 - 2001/06/10


口袋里的战争 - 2000/06/11



黄芳宇,数位之墙总编,资深电信/互联网/科技行业工作者。本文著作权为数位之墙所有,欢迎传阅。如欲用于商业用途请先来信取得授权,数位之墙保留一切权利。


因为梦想,数位之墙于1998年 4月诞生,以独立站点的型态营运。希望能发挥微薄的力量,让人们对于科技营销议题有更多面向的思考。











个人.家庭.数字化 - 数位之墙



欲引用本站图文,请先取得授权。本站保留一切权利 ©Copyright 2006, DigitalWal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Question ? Please mail to webmaster@digitalwall.com




星期日, 06月 13th, 2004 数字内容 没有评论

书评:《100亿的教训 - 你所不知道的电子商务》

2004/06/06 - By 数位之墙黄芳宇 - 关键字/标签:电子商务 宽带 门户网站 移动上网 网络购物 品牌

电子商务小测验

以下的是非题每题20分,测验你对电子商务的观念是否正确。

( )1. 网络是无国界的,只要架个网站就可以跟全世界做生意

( )2. 电子商务网站,因为可节省实体店面租金所以成本较低

( )3. 一定要自己建网站才能够经营电子商务,否则一切免谈

( )4. 直营,经销,加盟,这些传统商务无法套用在电子商务

( )5. 为了营运电子商务网站,公司应该要另外成立专责单位

想知道答案吗?新书《100亿的教训 - 你所不知道的电子商务》经过深入的剖析将告诉你正确答案。

◎网络普及过程近乎完美

互联网在台湾的发展大约经历了七年,整个行业从无到有,从兴起到泡沫化到再度兴起,总计大约烧掉 100亿的资金。我们可以从下面的台湾网络人口成长图,非常清晰的看到整个普及的过程:




·放大图请按此·

这是非常典型的科技普及曲线,其弧度完美近乎没有瑕疵。从缓慢起步到开始高速成长(1997年10月),成长率达高峰(1999年 1月),之后成长率渐缓,接著进入缓慢成长期(2000年 4月)之后成长率下滑,2003年以后进入市场饱和期。

◎前人经验没传承

过去七年间的战役实在太快就打完了,所以常常有年轻人问我,你们当年究竟是怎么回事?也有长辈问我,网络谈了这么久了,现在到底是怎样?感觉起来过去的一切似乎已经成了历史谜团,非常有趣。

互联网是个妖娆的恶魔,她总是让第一次接触她的人看不清楚面貌,并且逐步犯下致命的错误。最有趣的是,几乎第一次打算开始在网路上经营生意的人,所遇到的问题与困惑都相同,而且面对这些困惑都采取类似的错误处理步骤。笔者已然看过太多案例。

这是笔者一直感到痛心的地方。过去互联网充满了很多迷思,因此先烈们付出了极为惨痛的代价才将之一一厘清。过去整个社会因为追逐网络淘金梦所以投下巨额资源,所学习到的教训却随泡沫散去没有良好传承,这是巨大的浪费。

◎电子商务再度兴起

现在,电子商务环境终于成熟,先行者都已经先后获利。最特别的是,不少传统行业经营电子商务也成绩斐然。当然,还有一些人依然停留在五年前「网络是泡沫」的印象中,但大部分的人看到这样的情形都开始跃跃欲试。

笔者看到下列现象:

- 纯网络公司经营电子商务已经获利,还没投入的赶忙抢进

- 大量个人用户在网上经营小生意,引起国税局高度关切

- 传统行业经营电子商务成绩惊人,刺激落后企业赶忙跳入

- 网络购物是台湾网络用户日常生活,市场成熟染指者众

- 竞争激烈,市场进入必须要有品牌细分及竞争战略的阶段

◎你不会再有七年与 100亿可以学习

这本书是网络行业老兵写给新兵的教战守策,谈到了几个几个非常重要的基本观念,目的在打破你原先对网络的想像,透过前人的经验彻底矫正你对网络的错误认知,例如:

- 网络是有国界的。网络行业的先烈吃尽苦头才知道这个事实。

- 互联网无远弗届,然而电子商务却是在地( Local)商务。

- 网络开店或许节省店面成本,然而客服成本却可能大幅增加。

- 电子商务就是电子渠道加上电子营销,关键全在于渠道成本。

- 经销,加盟,直营等传统渠道型态,通通可以套用在网络上。

- 因渠道形态多元,因此不一定要自己有网站才能做电子商务。

- 企业网站功能:新增用户,维系用户,服务用户与二次销售。

- 企业主并不一定需要成立专责单位来经营公司电子商务网站。

此外,本书还谈及了电子商务中最无法忽视的渠道:门户网站以及其从媒体一路发展成渠道的过程。还有宽带网络的普及对电子商务的影响,和发展中的移动上网市场。

看完这些重点,你一定马上知道本文开头的是非题小测验,正确答案都是「 X」。如果你得分不到60分,这本书将非常值得你一读。如果你全部都答对,也可以从本书中看见电子商务的发展历程。 (文:黄芳宇


针对本文发表意见



上一篇:你愿意放弃多少自由?
下一篇:漫谈数字音乐(一)从「分享」谈起





■ 历史上的今天


关于Web 2.0 ,给亲爱的黄彦达先生 - 2006/06/04


当数字变成时尚 - 2005/06/05


MOD 之外的宽带影音选择 - 2003/06/08


MOD 服务的定价战略思考 - 2003/06/01


eBay来台湾做什么?(上) - 2002/06/09


通讯·网络·新媒体 - 2002/06/01


终极的互联网(一)由开放走向封闭 - 2001/06/03


门户网站何去何从 - 2000/06/04


软件与媒体的典范转移 - 1999/06/05


网络媒体的迷思(二)Push是互联网的未来吗 - 1998/06/05



黄芳宇,数位之墙总编,资深电信/互联网/科技行业工作者。本文著作权为数位之墙所有,欢迎传阅。如欲用于商业用途请先来信取得授权,数位之墙保留一切权利。


因为梦想,数位之墙于1998年 4月诞生,以独立站点的型态营运。希望能发挥微薄的力量,让人们对于科技营销议题有更多面向的思考。











个人.家庭.数字化 - 数位之墙



欲引用本站图文,请先取得授权。本站保留一切权利 ©Copyright 2006, DigitalWal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Question ? Please mail to webmaster@digitalwall.com




星期日, 06月 6th, 2004 数字管理 没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