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5/13 - By 数位之墙黄芳宇 - 关键字/标签:搜索引擎 门户网站 网络广告 品牌
(续上期)内容有价的概念也影响到长久以来门户网站与传统媒体,例如电视报纸等内容提供者的关系。从双方强弱势力的消长来看,可以发现一些有趣的事情。当年门户网站刚开始以新媒体的姿态出现时,传统媒体集团不是还没有准备好,就是根本不放在眼里,也因此它们不是没有自己的网站,就是不愿意花太多力气去经营。刚巧门户网站的经营者通常又不倾向自己培养内容生产的团队,所以往往都以「合作」的方式向传统媒体索取内容,门户网站对这些内容往往也没有付费。这是门户网站与传统媒体的第一阶段关系。
接下来,门户网站如日中天的声势加上股票市场高昂的股价,著实吓坏了一堆传统媒体。一方面传统媒体开始要求门户网站必须将收入与之拆帐,否则就必须直接购买内容。门户网站当然不愿意直接付费,因为自己也还没赚钱呢!所以通常是根据内容网页上的网络广告收入按照一定比例与传统媒体拆帐。当然,那些收入对于传统媒体来说,实在是九牛一毛。
另一方面,传统媒体也不愿再继续坐视门户网站的壮大,纷纷下来开始经营门户网站的生意。在这个阶段,很多中小型的门户网站被这些传统媒体并购,而且还集成了媒体集团内的资源成立了自己的入口网站。迪士尼的Go.com以及时代明镜的Pathfinder.com都是其中有名的例子。这个阶段,可以说是传统媒体放心大胆的进入网络领域的时期。
这个时候两者在内容的提供上发生了小小的争议,因为如果传统媒体自己也有门户网站,那么为何还要把内容无条件提供给其他门户网站使用?但是不管怎么说,网络在当时仍然处于急需合作以共同开发市场的时期,所以双方似乎也并不显得怎么计较。
后来的发展似乎也都在意料之中,这些拥有庞大资源的传统媒体用尽了力气也无法抢下门户网站的排名,这跌破了一堆专家的眼镜。原因无他,就因为搜索引擎。在门户网站所有服务当中,最具有杀伤力的就是搜索引擎。因为在网络上最大的需求是寻找资料,而人们一旦习惯用某个搜索引擎,几乎就不会再改。所以像雅虎这样以搜索引擎起家的门户网站,绝对是占进先机。于是,这些传统媒体的门户网站纷纷撤守。
随著网络股的狂跌,门户网站的好景似乎不再,即是连雅虎这样的领导品牌可能都面临生死存亡的关头。在网络公司为了救亡图存,因而喊出内容有价的口号时,与传统媒体间的关系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其一是既然内容有价,原本供应内容给门户网站的传统媒体,是否也可因此向门户网站收费?其二是,门户网站既然因为搜索引擎的品牌忠诚度而稳站第一,无法攻破,那么传统媒体是否该用集团力量将其买下?
笔者在公元2000年12月份于联合报的一场演讲时,联合报的同仁就曾经提出这个问题,他们的网站比起门户网站来说算很晚推出,先前也一直供应内容给门户网站。但是等到有了自己的网站时,很疑惑的发现他们和门户网站明明就是处于互相竞争的地位,有什么道理要提供内容给门户网站?
笔者当时的回答是,联合报是内容生产者,而门户网站是媒体内容递送的渠道,所以当然应该合作。只是天底下任何一个大型媒体最后都会自己掌握发行渠道,而联合报在网络上迟早也要掌握渠道,所以最好是去买一个门户网站!
传统媒体购买门户网站的事情迟早会发生,不过暂时还没那么快。最快会发生的事情是,传统媒体对于提供给门户网站的内容开始收费。如果门户网站付不起钱,则停止一切的供应。到最后,即使门户网站愿意付钱,传统媒体还不愿意给哩。
这是纯网络公司高喊著内容有价时,所必须付出的代价。这也是为什么内容为王(Content is the King )的道理。内容之所以为王,并不是因为它有价,而是因为拥有内容者的优势逐渐的突显出来。无可避免的,传统媒体将因此而反扑,进入网络商业世界。 (文:黄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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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芳宇,数位之墙总编,资深电信/互联网/科技行业工作者。本文著作权为数位之墙所有,欢迎传阅。如欲用于商业用途请先来信取得授权,数位之墙保留一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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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5/06 - By 数位之墙黄芳宇 - 关键字/标签:搜索引擎 门户网站 电子报
(续上期)从电子报收费的问题可以看出,信息复制的问题如果不能解决,直接在网络上对内容收费现阶段是有问题的。因为数字化的内容无论在复制传播上面都太容易,间接会衍生出付费的价值性过低的问题。
直接对于发行刊物收费,这是很传统的想法。目前的网络内容收费都还停留在这个层面的思考上面,却几乎都忽略了根据网络的特性,还有另外一种收费的可能性,那就是智能型的代理人。
网络上的信息过多间接衍生出来的问题,是信息满坑满谷,但是真正要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信息仍然要花费很多时间。相信大家都有使用 搜索引擎的经验,在输入关键字之后往往对于上千笔的查询结果感到束手无策。要逐笔查看往往花费过多时间,不逐笔查看往往又怕遗漏重要的信息。
此外,要用户主动上网搜索的行为总是比较累人,如果信息可以根据个人的需求自动递送到家,相信这样的服务会受到欢迎。这样的概念接近于电子剪报的概念,等于是有专人每天根据你的信息需求,帮你查阅所有的信息源,然后打包送给你。
这样的服务其实并不新鲜,除了实体的世界中,已经存在很多专业的剪报公司,专门整理实体的报纸并提供企业剪报服务之外,在网络上目前也有不少类似的服务。但是相较于针对网络内容直接收费而言,如果针对的是提供这样的服务来收费,不但非常合乎网络的个性化特性,也直接避过了针对内容收费所需面对的信息复制问题。
原因很简单,因为依据每个人的需求所量身订制出来的电子剪报是无法给第二个人观看的,因为每个人的需求不同,即使这些剪报被复制而且被传播也没用。我们收费的标的是服务,而不是内容。而且这样的需求在网络上非常的强烈。
要提供这样的服务,必须要有相当强力的技术支持,亦即智能型的代理人技术。这样的技术可以智能到依据用户的需求自动去搜索网络上的资料源,并且依据用户需要的形式和时间进行递送。
至于要智能到什么程度,则是很大的问题。实体世界的剪报公司所能提供的剪报服务,有时候给我们的感觉是范围过大。例如如果我们需要的是有关网络的新闻,很可能剪报公司会把网络硬件的新闻也一起送过来。如果我们在网络上也要提供类似的服务并因此收费,精准的筛选信息能力将是关键。
目前在网络上提供这种服务的有内容提供者,例如中时电子报的信天翁服务(Information On Demand ),以及网擎信息所提供的网络情报员(C.I.A.)。其中网擎因为其强大的技术能力,已经开始准备要对这样的服务收费。而且根据意见调查的结果, 60%以上的人愿意为这样的服务每月付出大约台币 100到 150元左右。
看起来是相当令人期待的一种收费方式,但是背后却潜藏著一些危机。实体世界的剪报公司将报纸剪下,影印,整理,然后递送给订阅的企业,其背后的智能财产权问题是如何解决的笔者不是很清楚,因为这总是牵涉到对于一份印刷物的重制,散布,以及,营利。而这在现行的著作权法当中,可能会牵涉到必须要获得授权的问题。
从以上的观点看来,在网络上提供电子剪报-智能型代理人服务的公司,最后一定会卷入智能财产权的纷争当中,因为不论怎么说,都是拿了别人的智能财产去进行营利行为。未来这些智能财产权的所有权人是否会对于这样的行为主张也要合理的利润分享,是相当值得观察的。
台湾的两大报系已经分别拥有自己的网站,也相当程度的将自己报纸内容上网。但是对于将报纸内容上网这种可能会影响到实体报纸发行量的行为,仍然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只知道该上网,但是对于报纸上网后要做什么,仍然在摸索。其实,报纸上了网,能够因应网络特性来发挥并因此而收费的,只有个性化的报纸,亦即提供智能型代理人服务。
换言之,由两大报系自己旗下的报纸集成起来提供一份依据用户需求而量订做的电子剪报,或者个性化的报纸,是比那些电子剪报公司要来得更有利基的。因为光是报纸集团的内容资源就已经不虞匮乏,再加上没有智能财产权的议题,做起来将会更得心应手。
付费的时代来临,除了付费的模式在发生变化当中,也连带了影响了传统内容提供者(报纸,电视等等)与门户网站之间的关系,这点将在下期讨论。 (文:黄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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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芳宇,数位之墙总编,资深电信/互联网/科技行业工作者。本文著作权为数位之墙所有,欢迎传阅。如欲用于商业用途请先来信取得授权,数位之墙保留一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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