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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C/UGC/OGC,视频行业G点何在?

◎长尾效应与头部效应

「视频服务」其实最早是由广播电视与有线电视提供的,透过电视机 播放。然而从移动互联网兴起以来,年轻观众迅速转移到了电脑与 手机上。视频网站与 APP纷纷转向提供大制作有版权的长视频节目, 加上崛起的短视频分享 APP,直播 APP,视频市场发展热闹非凡。

在这个互联网可以加上一切的时代,如果加上视频内容会发生什么 ?首先,互联网最基础的理论之一:长尾效应,需要被重新思考。 长尾效应首先在电商领域被提及:如果把一个电商网站的商品依销售 量如下图排列,会发现所有冷门商品的销量加总要大于畅销商品:

然而,在需要大投入大制作的电影行业却非如此。在中国,电影的年 产量是 700部,能有幸进入院在线映的大约 100部,能至少打平成本 的大约30部。想像一下,大部分票房收入都被前十名拿走,长尾亏得 很惨。这个我们称为「头部效应」,而销量顶尖的称为「头部内容」。

简单来说,不会有一款商品能左右天猫与京东的生死,但是一部畅销 的电视剧或电影所带来的观众或付费会员,却足以决定爱奇艺与优酷 土豆的竞争格局。头部内容惊人的人气聚拢能力,就是视频行业最基 础的现象之一,这种特性即便是互联网上的视频服务也一样。

◎为什么是头部效应

为什么视频内容行业与电子商务行业呈现出如此根本的不同?主要有 三个原因:1)观众时间有限;2)观众寻求共性;3)商品复制容易。由 于每个人每天只有24小时的时间,注意力实在有限,难得的休闲时光 会倾向用在热门内容上,无暇顾及冷门长尾。

其次,视频内容具有话题性。越是知名越多人看的节目,就越容易成 为彼此聊天时的谈资。从这个角度来看,电子商务的商品消费越来越 倾向满足个性化需求,而大型的视频内容满足的却是共性。为什么一 部那么多人骂的烂片还那么多人看?因为看过一起骂才有得聊啊。

最后,视频内容身为一种虚拟商品,其生产与硬件的原材料无关,不 像实体商品每个都需要制造;也没有库存管理与物流问题,下单后无 需等待。这会助长好看的内容更加快速传播,尤其是透过社交网络, 让「爆款」更容易爆。

顺带一提,由于大型的视频内容所追求的是共性,因此曾有不少尝试 创作个性化体验的电影,例如用户自选不同剧情发展乃至于结局不同 ,又或者现在的VR强调个性化的观影体验等,感觉有点违背共性。这 些个性化体验如果不能变成社交的谈资,感觉都挺难的。

◎长短视频的经营难以兼容

互联网视频服务一定只有头部效应吗?当然不是。具有头部效应的 仅限于长视频,例如网上电影,剧集,综艺,动漫等。这些节目一般 称为 OGC(Occupationally Generated Content),大制作有版权受 欢迎,部分观众愿意付费。知名例子如美国 Netflix,中国爱奇艺等。

视频服务的长尾效应,发生在短视频以及全民直播领域,由用户自行 产生的内容,称为 UGC(User Generated Content)。素人拍摄,自 行上传。这种类型的例如美国 Youtube,中国早期的优酷土豆都是, 乃至于目前的短视频 APP如快手,美拍等,直播如映客,花椒等。

长视频关注的是作品,因此可以围绕著作品/明星/话题形成社区。 短视频和全民直播更容易关注到的是内容背后的人,虽然前十大网红 的作品可能占据了相当的播放量,但是任何单个网红跳槽都不会动摇 到原本的平台。也就是说,短视频和全民直播更接近于长尾效应。

如上图所示,以长视频 OGC为主的网站或 APP,偏向头部效应;以短 视频 UGC为主的网站或 APP,偏向长尾效应。那些嚷嚷著要向对方领 域进攻的视频网站 APP经营者,恐怕是忽视了一个事实:长短视频从 骨子里就是不一样的东西,依循不同的经营逻辑,难以兼容。 (文:黄绍麟 | 数位之墙 | 敬请关注 新浪微博 WeChat微信公众号digitalwallcom)

◎视频 UGC为何做不好

中国与美国的 UGC很不同。美国可以诞生并维持 Youtube这种以用户 自制短视频节目为主的平台,中国却不行。记得在2008年左右看过一 份报告,中国用户在视频网站上观看影片的平均时长是数十分钟,而 美国用户在 Youtube上观看影片平均时长是十几分钟。

很显然在当时中国UGC 视频网站野蛮生长的年代里,大量网民在平台 上看盗版电影及电视剧,所以平均时长很长。等版权环境开始正规, 逼得这些做UGC 发家的视频网站只好花大钱采购正版。结果从PC时代 发家的优酷土豆等,现在全部走向长视频节目,头部内容 OGC的路。

中国UGC 的乏善可陈,是经营者需要面对的现实。除了视频内容的制 作确实比写博客要困难很多之外,东方的教育体系并不鼓励大家发 挥更多创意,也不鼓励个人主义展现自己。这种情况下要在广大个人 群体中产生足够大量的优秀个人作品,难度确实比较大。

也因此,如上图所示,视频 UGC的经营方向,一开始就不应该把重心 放在内容上,而是应该放在工具和社交上才对。强调草根内容的UGC ,其内容本身就该被当作建立社交关系的手段而已,在此目的下,内 容无须精心排布,只需真实即可。重点在真实,重要的话只讲一遍。

◎短视频服务适合往社交和工具发展

一个很好的案例:以工具属性为诉求略带社交元素的「快手」短视频 分享 APP,已悄无声息在中国二三四级城市拥有超过 3亿注册会员。 这个 APP从不追捧明星视频,也从不搞大制作视频节目,只展示最普 通的百姓自拍,主要诉求为「记录生活」,次要诉求为「展示自己」。

笔者在2008年提出的社交网络发展模型即指出,社交网络的底层是用 户数据(即 UGC),而平台经营者最核心要做好内容生产工具。当用 户开始在平台上生产内容,就是开始为社交打下基础。因此视频 UGC 的最好出路是工具和社交,而非把自己变成往长视频走的内容媒体。

如上图,个人数据存储是核心。这是为什么短视频服务的最基础诉求 是记录生活。以前,带宽有限而智能型手机不普及,大家用文字和照 片记录(博客,微博)。现在,用短视频记录。有内容就形成搭讪 的基础做社交,下一步做通讯工具,再来沉淀关系鍊,完成裙丝逆袭。

因为社交会累会烦,微信最后必然变成通讯工具及内容存储工具躺在 手机里(现在进一步变操作系统)。 UGC视频平台往社交网络和工具 转身的路径类似,好像很难,但比另一条路:采购或自制大型节目, 要更自然。优酷土豆从 UGC发家,正痛苦的往长视频路上蹒跚前行。

因为,长尾效应与头部效应天然的处不来。

◎长视频服务为何做不好社交

长视频服务为何很难做社交?因为大型节目及大牌明星是供人仰视的 ,而社交是平起平坐的,大部分人跟明星无法对等社交,只能关注, 追逐,讨论。为何短视频平台,快手 APP上看不见大牌明星?因为太 过重视明星会破坏普通人间社交氛围。而长视频平台却以此为卖点。

但是长视频服务可以做社区。社交是一对一互动居多的,而社区更多 是共同追逐一个兴趣的,因此围绕大型节目或大牌明星形成圈子或群 组是可以的。缺点是节目的流行总有期限,热度过了人群就散去。而 从社区引发群友之间一对一互动进而社交是可能的,但效率不好。

此外,长视频平台天然的排斥 UGC是个问题。因为任何长视频平台追 逐的都是热播的节目,一个头部内容能赢过千千万万 UGC带来的播放 量或者付费收入,更说不定就赶超竞争对手了。它的组织体系以及资 源倾斜,天然的就看不上 UGC,而 UGC却是社交的基础。

长视频服务的能力在于识别,采购,或自制大型视频节目上,信仰的 是优质的内容,引动潮流的能力;短视频服务的能力在于让用户更方 便的记录生活,展示自己,信仰的是草根平等,素人真实。虽然他们 很难向对方发起攻击,但是却有一个领域双方正在进入,就是 PGC(文:黄绍麟 | 数位之墙 | 敬请关注 新浪微博 WeChat微信公众号digitalwallcom)

PGC 的出现有其必然性

从下图看到,在 OGC以及 UGC中间有个区域称为 PGC(Professional Generated Content )。这种型态的内容是由专业人士制作,但其大 型程度比不上 OGC,却也不是素人生产的 UGC。这个部分的内容不是 头部,也不是长尾,而是腰部。目前很热门的网大属于这个领域。

经营长视频服务的平台,需要 PGC来作为大型制作头部内容的补充, 把腰部养肥;经营短视频服务的平台,需要 PGC来提升内容的可看度 ,形成兴趣团体。从这个角度看, PGC并不是双方互相深入对手阵地 的前哨站,而更多是完善自己本身的经营方向。

对长视频平台来说,头部内容总是少数,看完了之后要给用户看啥? 有一定水平的 PGC比 UGC强多了。对短视频平台来说,虽然真实但说 不上水平的 UGC,虽然只是用来搭讪的介质,但要想进一步细分人群 (围绕兴趣),完善用户结构, PGC比 OGC是更好的选择。

也因为这样的需求, PGC的发展非常火热。很多人凑了一笔钱就开始 拍摄网大,网综,或网剧。制作完成后,发行到各大视频平台去,看 是以卖断的方式,还是以点击分成的方式来获取收入。行业链上也开 始有了专门的发行公司,也有不少创业公司拿到投资。

◎视频UGC 不能培养出IP

视频服务当道,最抢手的就是IP了(Intellectual Property )。这 个原文为智能财产权的英文词汇,在中国简称IP后其含义变成了有一 定受众基础的原创作品代称。知名IP容易变成头部内容,虽然高价人 人争抢。结果是长视频平台之间为了抢夺大IP而付出高昂代价。

这就是头部效应的特色,真正大IP才是赢家,所有长视频平台最终都 是帮IP拥有者打工。因此长视频平台开始做自制节目。美国Netflix ,中国各大平台,唯有自制节目成本低,而且有独播优势。独播的头 部内容效果惊人却不一定营利,但若是自制,就能有较好利润。

然而, UGC能孵化出IP来吗?从过往发展来看难度大。网络文学身为 某种 UGC,确实孵化出不少IP,知名的网络小说很多改编成电影,游 戏。文字创作的成本低,一台电脑会打字就可以开工。然而视频节目 ,要说故事要剪接要配乐,很难在没有团队的情况下生产出优质节目。

即便短视频平台培养出不少网红,而且很多网红背后是有团队在支持 的,都不能说是孵化了IP。华特·迪士尼过世之后留下了米老鼠和唐 老鸭,而Papi酱在百年之后会留下什么?网红不是IP,只有内容才是 。在视频 UGC难以期待的情况下,只有 PGC才是起点。

直播服务更接近长尾效应

说了那么多长短视频平台,那么全民直播呢?作为视频服务的一种型 态,既然号称全民,他肯定是以 UGC为主的草根内容居多。顺著前面 逻辑,应该是由长尾效应驱动,进而发展成社交与工具的路子。然而 ,直播平台却比长视频和短视频平台还纠结于其未来的发展。

其一,网红的热门,以及其逐渐专业团队化经营,会让人认为直播是 走头部内容路线的平台。虽然现在接近 PGC,但是否要往 OGC方向去 ?这条路会往大型自制节目走,开始请大牌明星来上直播节目等,甚 至诞生新型态的网综。确实有直播平台这么做而且成效不错。

其二,全民直播的内容你知道的,都不晓得能不能称之为内容了。因 此很自然的经营者会想要往提高内容质量的方向走。然而,一但往大 型节目和知名艺人的方向走去,头部效应会开始排挤长尾效应,只有 大节目和名艺人能拿到资源,最终会无法再「全民」下去。

最后,全民直播是一种无法累积IP的视频服务,他只能赚现在的钱( 各种道具打赏,也赚得播盆满盈),不能赚以后的钱(几乎所有内容 的回放价值都很低)。至少在笔者的感觉中,直播往社交和工具去发 展,比往内容去发展要来得自然些。

有没有任何视频平台可以通吃长短视频和直播服务在一个平台上?在 中国的互联网行业里,什么都想干也已经是常态了。大而全的视频 服务平台,笔者也不知道能不能行,但恐怕,得要让长尾效应和头部 效应先打一架再说了。 (文:黄绍麟 | 数位之墙 | 敬请关注 新浪微博 WeChat微信公众号digitalwal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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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10月 2nd, 2016 数字内容 没有评论

漫谈电子书(二)传统出版社的价值不再

  2010/05/16 - By 数位之墙 - 关键字/标签:门户网站 3G 电信运营商 电子书

  ◎传统出版社的三大功能

  卖书的生意还能做多久?会提出这个疑问并不代表著认为(纸本的) 书籍会消失,而是认为「出版」这个行业的样貌会被大大的改变。数 位音乐跟随互联网发展到现在已经十多年,而音乐CD照样有人买。 因此这并不是谁取代谁的问题,而是谁成为主流的问题。

  内容行业重组,无非是「旧中间人被边缘化,新中间人变成主流」。 报社是读者通向新闻的中间人,现在变成门户网站。唱片公司是乐迷 通向音乐的中间人,目前还没有人能取代他的地位,但音乐的流通管 道变成了互联网(免费)及苹果iTunes之类的音乐商城(付费)。

  以往的出版行业大约可以概分为四种角色:作者,出版社,书店,消 费者。其中,出版社担任的工作是最为关键的,没有出版社在其中谋 划一切,出版这件事情就不会是现在的样貌。而出版社最重要的功能 有三,第一是企划管理,包含寻找作者与主题,出版前后推广营销等。

  第二是资金管理,一般人没钱出书,印刷推广都要钱,而这个钱是出 版社先垫付了。资金管理的功能尤为重要,因为出版社分摊了书籍作 者将创作进行商品化的风险,从而使得一般人出书的意愿提高而门槛 变低,成就了我们今天有这么多书可看的百家争鸣时代。

  第三是版权管理。版权是归属创作者的,但是一般都是委托给出版社 管理。所谓管理还包含了版权交易的部分,书籍创作者本身可能没办 法自己进行版权交易(例如,授权翻译成他国文字出版),需要专业 机构来做。如果版权被顺利销售出去,创作者本身也能获得更多收益。

  ◎电子书阅读器不是关键

  从亚马逊Kindle开始,通往书籍的新中间人出现了。然而,你认为亚 马逊是取代了作者,出版社,书店,消费者中的哪一种角色?事实上 ,亚马逊仅仅只是取代了书店的位置而已。然而,这却正是Kindle到 目前为止还算成功的关键。

  谈到电子书市场,大家不免都把目光聚集到电子书阅读器上,除了之 前引领风骚的Kindle,以及之后风光无限号称要进入电子书市场的苹 果iPad,乃至中国大陆风起云涌一堆厂商摩拳擦掌打算将阅读器山寨 化等,似乎大家都认为只要能拿出一台机子来,电子书市场就是我的。

  然而,用过Kindle的人大概都能说得出来,亚马逊之所以成功,在于 网上书城丰富的内容以及购书过程的流畅体验。前者,归功于亚马逊 长年以来跟出版社合作所形成的关系,能说服出版社进行尝试,也在 于亚马逊跟庞大消费者形成的关系,有一定的说服消费者买单的力量。

  最后,才是亚马逊自己能推出阅读器装置,将所有的消费者体验无缝 集成。所有的电子书阅读器制造商,不论是戴尔也好惠普也好甚至是 苹果,中国大陆的汉王也好,众多的山寨阅读器厂商也好,如果无法 集成一个丰富内容的网上书城出来,光只是有机器消费者将很难买单。

  未来,众多的电子书阅读器制造商,无非就是帮电子书网上书城打工 而已,因为在众多阅读器的竞争下卖阅读器的利润只会越来越薄。在 电子书这个新的出版行业链中,只有书城的经营者,才能是真正的具 有力量的人,甚至于,从书店的位置网出版社的位置移动。

  ◎电子书不是传统出版社的救星

  谁最具有优势能变成电子书城的经营者?一个是类似亚马逊的网上书 城,已具有良好的出版社关系及购书会员。一个是电信运营商,具有影 响终端销售的能力,庞大的会员人数以及控制电子书籍传送到终端( 例如3G)的优势。事实上,许多移动电信运营商都在进行电子书计画。

  此外,类似苹果这样的公司,有畅销的终端及成熟经营iTunes和App Store 的经验成绩,也能吸引并集成出版社来打造电子书商城。上述 三者各自拥有竞争优势,就看谁走得快。只是,不论谁走得快,这个 市场都不会是传统电脑制造商的天下,山寨厂商就更没机会。

  然而,电子书商城的兴起仅只是影响书店的生意,并不足以改变整个 出版行业。要发生根本的革命,无非就是出版社被取代了。事实上, 已经有很多作家直接跟电子书商城签定出版协议,不再透过传统出版 社。或者将纸本版权与电子版权分开授权给传统出版社及电子书商城。

  前面提到的出版社有三大功能,企划管理,资金管理,版权管理。由 于电子出版不像纸本出版需要大量资金积压在印刷与库存,所以几乎 没有资金管理问题。企划管理与版权管理是传统出版社擅长的,但这 无非就是新的电子书商城想不想学以及花多久能学起来的问题罢了。

  以前,出版社担负了资金管理问题,降低一般人出书的门槛,所以出 版行业爆炸性发展。现在,电子书出版的资金管理问题不存在,出版 社的存在价值少了一大半。然而,一个没有资金管理问题的出版行业 ,任何人想出版任何书的门槛与之前相比将空前绝后的降低。

  一个你我可以想像的出版爆炸时代将要来临!

  电子书并不一定是传统出版社的救星。正如笔者第一篇文章所说,这 是一个内容供过于求的年代,导致内容的价格不断下跌。一个通透没 有实体纸本阻碍的出版环境,只会导致内容更加过剩,电子书价格更 低以及出版社的价值消失。而电子书商城兴起,成为新的中间人。

(文: 【嘉丰资本】投资合夥人黄绍麟 |数位之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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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绍麟,原名黄彦达,1998年 4月创立数位之墙,以观察科技趋势为终身职。曾任台湾新浪网网站总监,3G威宝电信营销经理 ,51.com总裁助理暨新闻发言人。目前担任51.com战略顾问及PayEasy大陆市场顾问,并于著名天使投资嘉丰资本担任投资合夥人,专事投资科技初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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